创意灵感源于生活,在生活中积累的设计素材的充实和丰富是创意的基础,创意取决于设计师的艺术设计素养,造型能力与手段,创新思维的运用等。
从词义上讲,创意是指具有创造性的一种意念和主意,“创”指创造和创新,“意”指意念。创意具有唯一性和异他性,在产品中最鲜明的体现就是新、奇、与众不同、独树一帜。创意是创意主体对客观事物进行联想和感悟的主观反映,随着创意主体对生活的感受和领悟而不同。创意,作为一种以人为主体,主观意念为形式,客观世界为内容的思想产物,与人的思维、经历及活动密切相关。创意所包含的创造特性,令人耳目一新。
一、鞋靴创意的基本原则
1、创新性原则
鞋靴创意中蕴含着较大比例的创造性和革新性因素,创造即突破常规、标新立异。在创造过程中,需要了解前沿的鞋靴设计信息,掌握鞋靴发展动态及流行趋势,尤其要揣摩鞋靴设计大赛参赛作品及展示设计作品的独特选材、新颖的立意及巧妙的表现手法等,以此启发灵感、拓展思路。在市场竞争中,做到知彼知己,运用求异思维追求与众不同,方能出奇制胜。
创造性在鞋靴创意中主要体现于设计师的理念创新和形象创新,是指设计师对鞋靴既定模式、传统设计观念或准则的否定和反叛。革新性在鞋靴创意中主要体现于设计师对旧有的款式结构、工艺技术等方面的否定和改良,在创意中也起着不可忽视的补充和衬托的作用。
2、审美性原则
审美性是创作所具有的能勾起审美主体无限遐想的观赏性及其美感,它能引发人们潜在的审美欲望。并非具有独创性的所有作品都属于创意作品,创意作品不仅应具有一定的创造性,而且要能给审美主体以美的感受,否则认为创意不成功。在鞋靴创作中,美感是通过点、线、面等形态要素的立体构成来体现的,包括新颖的外观造型、精良的结构、帮底的合理搭配、鞋帮部件的巧妙分割与组合、各种配饰的装点等等……;而系列鞋靴创作的美感主要体现在组成单元的多样性与整体形象的统一、调和感。同时,审美性还体现在创作形象所反映的健康、积极、能唤起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等。
3、整体性原则
整体性是指鞋靴作品的整体视觉形象所表现出来的协调性、完整性和完美性。主要包括鞋帮部件、鞋底构造和鞋跟形体等主要构成要素的完整,以及满足鞋靴使用功能的配件及其它装饰件等次要构成要素的颜色、形状、位置的恰到好处等,但这种适当程度的把握不是用标准去衡量,而是凭着审美感觉和审美经验去判断。
对系列作品而言,整体性主要体现系列作品各组成单元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关系,鞋靴个体之间既要有共性又具有鲜明的个性,共性体现系列作品的整体感和统一感,个性体现系列组合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系列创作的整体性容易形成一股强烈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对设计师创作理念的传达、情感的抒发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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